芝华室,难言之痛

23:49, 06/0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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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二次从芝华室业主委员会筹委会主任李大姐手中接过500元的会议补贴。因为参与维权业主不太踊跃,所以才有每开一次会给予100元补贴的激励,这500元虽然只相当于我做律师一小时的咨询收费,拿在手里却感到了沉甸甸的份量。

自从参与芝华室业主维权活动以来,半年多时间过去了,似乎有了一线希望:因为有了补充协议的约定(开发商违约后业主可以自行组织完善后期工程、由开发商承担责任的条款),所以才有今年四月三十日的业主“进场”的师出有名。就是法院来了、政府部门来了,我们也是按约定履行的,不影响任何其他方的利益,他们也得支持合法维权嘛。

原来预想最难的进场顺利进行了。接下来怎么办?这才是最难的。开发商还是不理不睬,我们业主只有集资修房一条路。幸好有了媒体的关注,《成都商报》用一整版对我们业主交集资修房一事进行了报道,引起了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关注。这两家在成都、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媒体报道,让业主们的悲惨遭遇得到社会的同情舆论关注,当然,政府部门也不是聋子瞎子:开始有政府部门打电话给业主代表询问情况了。

在多方配合,尤其是业主自发的维权行动配合下,开发商向电力公司缴了45万元供电必须的施工费用,这算是维权以来最有实质性的进展。

除了这45万元,其他的施工费用却没有落实的迹象,业主们早日入住的愿望如何实现,还是未知。所以,我在维权,我领这500元补贴,其实我多么不想再领这种补贴啊!这500元压得心中生痛,我却无能为力;我是律师,却不敢说法律可以依靠,这双重的痛,难言啊!


 

律师在法院门前违法却不能坚守法治原则

08:06, 01/25,2011

   本律师早上要到市区内的法院出庭,担心堵车,早早就出发了,到了法院门口,眼看距九点开庭己过了几分钟,我还没找到车位。不得不在法院门口掉头,想到小巷里找停车场,十几米的路段,车身转过来就看见巡警在路口向我招手。纳闷:印象中不是过了九点就可以双向了吗,我难道违法了? 

   年轻的警察客气的请我拿出驾照,我问为何?他指指头上的路标:还没到九点半,现在是单行,你逆行了,按规定要扣三分罚款150元。我回头看看路标,果然不知何故变成了930?是我记忆错误吧,认罚。看着有十几辆车靠边停着等到开罚单,我找到正在收驾照的敬察,对他说:我先把车停了,回来再开罚单,反正驾照在你手里嘛。

   等我几分钟回来时,路口的车子又增加了几辆。他正爬在车盖上写一种类似车票大小的单据,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罚单。我说:警察同志,能不能把我的罚单开了,我开庭已经迟到了。他指着另一忙着拦车的警察,示意我从他手里一摞驾照中找出自己的驾照来。

   我的罚单开了,他并没有撕给我的意思,只递给我驾照,对我说:去那里交钱。我反应过来,是指向另一个警察交钱。掏出150元,递给他指的警察,没有任何表示的收下,转身拦车去了。

    我愣了片刻,心中纠结:到底找不找他要收据?想想,还是算了:现在时间紧,总不能因为我迟到导致缺席判决吧,这是我执业多年没有也不允许有的情况;就是现在时间不紧,你要收据?好啊,就请你拿处罚通知单到交警队排至少一个小时的队开罚单,然后再到交款银行或指定的收费处排两个小时的队交罚款,各耗去半天时间,再加上停车费、汽油费,可能又是一个150元不止了。

    开完庭等待签笔录时各方律师闲聊,我说到早上迟到的情况和违法处理结果,其他年轻的律师都异口同声说“这不是违反法律程序吗?你这样不是助长了腐败吗”我说:是啊,作为律师谁不知道是牺牲了法治原则?但要按法律程序接受处罚,成本会增加很多啊。我庆幸有许多人不会认同我的选择,我敬佩这些勇士。很惭愧,我却做不到了。

    如同我儿子常说:只有等你们这类明哲保身的人死光了,我们这些讲原则的人多了,社会进步就快了。但愿是这样,不然人类生儿育女有何用?不就是为了进步吗?我们这类人反正都会死光的,但愿那时的社会就进入守规矩的法治社会了

    把这点事写出来,纠结要松解一些。也希望看见这篇短文的人不要学我这样,而是做一个法治精神的坚守者。


 

不再相信法律,世界将会怎样?

02:50, 01/18,2011

案例一:守法的斯文人吃亏。“包租婆”角色的朋友,将其所有的门面房租给外地来做茶楼生意的。几年前房产市场还没这样热火,租金也便宜。现在,房价翻了两番不说,租金也翻了一番。眼看去年五月租期到了,提前口头通知了承租人要收回房子另行安排,承租人当然不愿意,好说歹说就是拖着不答复。到期后,双方还协商不成。因承租人将一百多平米加了一层变为两百多平米使用空间,对方要求赔偿他装修费五十万才搬。这几年的租金还没有他的这个赔偿一半,当然谈不成。于是乎,多次找其好说,都被冷脸打回。半年过去了,一分租金也没收到不说,还不知何时可以解决。不打官司吧,想强行赶走,对方就是最具有暴力革命性无产阶级,两口子书生,怕不是对手,也没有这个胆子,也认为有辱斯文,罢了;想打官司吧,对方是一无所有,打官司拖个一年半载,对方生意照做,损失的还是自己。多次咨询我这个律师,除了告诉他法律程序有那些,我也无奈。至今房子还被原来的承租方占着,不出房租的生意做得更红火了。

案件二:同样的事,胆大者更有办法。也是包租婆朋友,房子租给外地来成都做生意的小两口,男的看来很有钱的样子,至少脖子上的金链子有二两重。说好三个月交一次租金,到了收租的最后期限,打电话找承租人,停机了,物管也将电话打到房主这里索要拖欠的物管水电费。我这朋友急了,问我有何办法?我除了告诉她法律程序外,其他的办法也是她想得到的办法,顺便也将前面的案例讲给她听,目的是想表达:法律不一定能解决所有问题。她直接找到小区物管了解了情况,并告诉物管:再给承租人一周时间,不来交费她就来交,并要求物管配合她收房。借了物管的胶水,将一纸通知帖在门上:正告承租人己过交租期并欠交水电物管费,如一周内不回电话,将破门而入,室内非房主物品交物管代为保管,其他后果自负,并声明此通知拍照留存备查。过了两三天,就有消息了:说是回老家病了,怕长途电话贵,就停机了,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交清费用。

案例三:农民工工资是法律治不了的痛?到年底了,按说工资本身就应当按月发放。但中国的农民工工资似乎是年底才发?每年到了年关,各地政府就将农民工工资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凡有企业欠工资的,不是选择劳动仲裁或诉讼,而是聚众索要,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工资就有可能拿得到了。也有企业以欠农民工工资作为讨债的理由以期引起各级政法机关重视,让问题得以解决。有人会想,中国的法律难道不管农民工打工的企业吗?平时就不需要维稳吗?答案肯定是肯定的。但为何就没有农民工愿意相信法律呢?闹一场,动用若干公、检、法的力量维稳,维稳就能拿钱,这种办法比只相信法律来得更快捷,谁又不选择这条路呢?!

做了多年律师,却发现不相信法律的人似乎更多了,我不知道法律的基本涵义是不是发生了变化?越来越不懂了,看来只有另谋生路了。

 

 

十八岁,成人了,不是成熟了

04:04, 12/06,2010

    儿子十八岁了。因为他不考大学,不上培训班,不出门工作,生活的状态与高中时并无差别,言谈举止中,他就总是以为:我还小呢。

    从法律上说,十八岁是一个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分水岭。他从小就有权利意识,很小就强烈反对我干涉他的“自由和人权”。父母说不过他,只能以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母亲是监护人有权管他”对抗, 孩子只有气结无语。大人想欺负一个孩子太容易了。

    现在,他终于从法律上有了这个“能力”。如果没有一个仪式,他不会那么清楚的明白:成人不仅意味着权利,也意味着义务和责任。有时候仪式是必要的,可以让人产生庄严感、敬畏感。成人是很严肃的事,一个成人仪式会让他的认识到“我是成年人了,不是孩子了”。

    如果我说想为他办一个生日宴时,儿子肯定是不同意的。他认为生日是他个人和家人的事,他不想很多人在一起吃饭吃很久,浪费时间、没意思。 (查看全文)


 

审车感悟:中国老百姓办事真难!

22:57, 09/17,2010

最近车子该年审了,驾照也该换证了,想起在政府机关办事那长长的队伍就发悚。也曾一闪念:要是有个熟人帮我搞定就好了。中国本来是个熟人社会,如果真要找这么个熟人,也许很多人七拐八拐也还可以找到。想想,欠人钱好还,欠人情难办,还是自己去排队吧,大不了拿张报纸带几瓶水多预留点时间,有了充分吃苦耐劳的思想准备,也许就好过些了。

                   一、取点现金顺便换残币,也是个“难”字

回想大多政府机关都不划卡只收现金,先是去中国银行某支行取钱。这一取,又顺带与银行吵了一架,不平之气至今犹存。

取完钱,我想起包里有从洗衣机里抢救出来的三张一元纸币,就问银行大堂保安在哪里换残币?他为我指点了其中一个柜台。当我拿出纸币,柜员接过查看了其中一张说只能换五角,我说行,该换多少是多少。正要给我新币时,后面一位据说是领导的女士发话了: (查看全文)


 

九月来了,真好!

01:24, 09/03,2010

昨天一回家,门铃一响就有人来开门,我正在诧异,还没放下包,儿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话了:“妈,我告诉你一个情况。”

我有些紧张,忙问:“啥情况?”

他故做无所谓的伸伸懒腰,快速的说:“我在网上接了一个临工。就是帮别人做网游策划。”

当然是喜事,忙说:“好啊,我儿能挣钱了。”

他又做无所谓状:“没有多少钱啦。就算我一个人做完,也不过几千块钱。”

我都来不及说更妥当的话:“可以了,几千块钱也不少了。能挣几千块钱多不容易啊。别要求太高了,慢慢来吧。”

看他蹦蹦跳跳的跑到电脑前哼着歌坐下,我也感到活力又回来了,轻松些了。

九月来了,我的压力也该减减了。

儿子自从高中毕业考试后就不再到学校了,没有高考的压力,他倒是轻松了。学了两个月游戏策划,到上海考察了培训机构,回来就说要自己先写一个策划案再说下一步打算。他每天在家只有固定的几件事:睡觉、电脑、吃饭、煮饭洗碗(偶而为之)。

自从高考结束,当家长的面对的社会压力就来了,不比高考压力小:有从小认识儿子的亲朋好友,不断打电话询问儿子的考试成绩和拟读学校,我不得不一遍又一遍的说明、解释 “儿子没参加高考、为何没参加高考、不读大学将来咋办”等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为此,还可能得罪了一些亲朋好友:总有人不相信我儿子不高考的事实!

八月二十几号,高考录取的一段时间内,询问电话更是不断。早上七点多钟,我被电话铃声叫醒:

“喂,我是X X,你堂哥”。

我一看是外地电话:“我知道了,你好!”

“你家聪聪读那个大学啊?” (我儿小名聪聪)

我头都大了“他没参加高考,他不想读大学。”

“你啥意思嘛?还不告诉我、瞒着我唆?!”

“他真的没参加高考!”

“哪可能不高考呢?!你不告诉我就算了!”啪,电话挂了,只留下再也睡不着的我发呆。

过了一段时间,周围的人不得不接受也有人不高考的现实,开始同情我:他干啥呢?好象不高考、不读大学的人就啥也干不了。儿子知道我的压力,对我说:你就说我在家没干啥,有啥关系?他想得多简单。我这样一说,他们只有一个感觉“孩子被游戏害了,完了。”其深表同情之状,让我没法释怀。

网游之类的东西我不懂,但我知道并非只有害而无益,是有广大的群众基础的,不然这么多男女老少玩网游不都成自甘堕落的“坏人”了?我对自己不明白的东西也没法解释得清楚,别人有误解也正常。

后来每次朋友聚会,只要说到孩子上学读书的事,我就只有闭嘴。每次同学战友相聚回家就更加心中郁闷,无以排解。现如今,学生高考难,当不高考的学生家长更难。难在压力无处不在,却又没抓没挠。

好在,八月过去了,九月来了,该上大学的上学去了,不上大学的也无悬念了,总算安静一些。


 

律师事务所将可直接从事商标代理(摘录自中国律师网)

23:13, 07/27,201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0年7月12日颁布了最新的《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0号),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方面做出了重要修改。2009年颁布的《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申请设立商标代理组织的,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即根据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可以直接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而无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查看全文)
 

“儿子,回去好好读书,读了书当大官,当了大官就不排队了”

23:25, 07/20,2010

                                          ——游上海世博、杭州西湖偶记(三)

终于等到了与老公、儿子、女儿一起去看世博。临出发,儿子说不去了:要排队至少五个小时才能看到,太无聊了,不如在家上网看看得了。好说歹说,就是不去。无奈,人各有好,我们三人就去了。

早上八点半从酒店出来,从门口的地铁再转世博地铁,九点半就到了园区。 (查看全文)